科研处原文(http://keyan.ruc.edu.cn/Internal/ShowArticle.asp?ArticleID=875)
提交如下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表4项目经费支出情况经财务处审核并加盖公章)8份及电子版;
2.投标时的《项目标书》复印件一式7套;《计划合同书》复印件一式7套;
2.项目最终成果打印稿7套(40万字左右,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最终成果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及课题组成员等有关信息),阶段性成果7套(未出版的报送打印稿);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成果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报送地址:明德主楼1109
联系人:田洪
电话:62511037
emai:kyc1037@r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