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原文(http://keyan.ruc.edu.cn/Internal/ShowArticle.asp?ArticleID=874)
报送的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表4项目经费支出情况经财务处审核并加盖公章)一式5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项目中期成果和有关证明材料附于《终结报告书》之后装订。
(2)项目最终成果书稿(打印稿)4套。
(3)申报项目时填写的《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复印件)。
报送地址:明德主楼1109
联系人:田洪
电话:62511037
email:kyc1037@r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