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思路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考核工作,依据《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和《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订本学院推荐免试生复试工作办法。
二、申请、考核程序及要求
1、拟申请我校的外校推免生,须完成“双系统报名”,方视为有效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1)2015年7月20日至9月25日,登录中国人民大学“外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提交个人详细报名信息,网址:http://pgs.ruc.edu.cn。
(2)2015年9月28日—10月4日,推免生(含外校及本校生源)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申请,确认推免资格及志愿。网址: http://yz.chsi.com.cn/。
2、学院初审、筛选条件
外校推免生具体条件如下:
(1)须是有推免权的高校推荐的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
(3)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
(4)应具有较强的独立 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著作,且达到 较高水平的;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或在境外知名大学学习一年以上的,则可适当放宽申请 要求。
(5)核心课程考核成绩为优异,对于有专业研究潜力和学业进步潜力的学生,将作为重点考核和选拔对象。
3、10月8日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拟复试名单。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给进入复试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接收、确认复试通知,否则复试无效。
4、研究生院开通推免生网上支付复试费系统,进入复试名单的推免生于2015年10月10日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支付复试费,下载打印《2016年外校推免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持此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三、复试安排
1、推免生报到时间
2015年10月9日下午(14:30-16:00)明德主楼1036
2、复试报道时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 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每学期按期注册的学生证;
(2)《申请免试攻读中国人民大学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加盖所在学院及学校教务处公章;(注意:表上的“平均学分绩满分、三学年平均学分绩、本专业同年级总人数、本专业学分绩排名、本专业综合排名、本班级总人数、本班级学分绩排名、本班级综合排名、是否为实验班”等信息须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完整)
(3) 本科三学年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
(4) 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考试须达到426分以上,提交成绩单和复印件;
(5) 发表的论文或文章复印件。
3、复试时间:
(1)面试(100分) :10月10日13:30开始
分组进行,明德主楼十层,含外语口语和听力、专业课及综合素质;
明德主楼1030备考;
(2)笔试(100分):10月11日8:30-11:00,
统计学(0714经济社会统计学),含数学和专业课 ,公教三楼3103
统计学(0714数理统计学),含数学和专业课,公教三楼3103
统计学(0714风险管理与精算学),含数学和专业课,公教三楼3104
统计学(0714生物医学统计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含数学和专业课,公教三楼3104
应用统计,含数学和专业课,公教三楼3104
应用统计(精算方向),含数学和专业课,公教三楼3104
四、复试接收
1、我校于2015年10月中旬在研究生招生网上公示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名单,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2、推免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3、请录取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及统计学院网站公布的关于招生工作进展的通知,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政审调档、通知书发放等的相关录取工作流程。
五、特别说明
1、我校在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之前,会对推免生信息进行复核,若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2、请申请者密切关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顺利完成招生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