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过程与方式,按教育部及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复试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严谨周密的原则。
第二条 复试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复试工作的成员由复试领导小组确定。
第三条 每个复试小组教师人数一般不少于五人,组长一人,另安排记录员一名。
第四条 复试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考本院的考生中初试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基本要求者。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在120%及以上。
第五条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课笔试、外语笔试、专业课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复试成绩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的30%。
第六条 复试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通知:复试名单在我院网站上查询,参加复试的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复试通知书》。《复试通知书》内容包括考生在本院具体参加的复试科目名称、复试形式(笔试、口试),复试日期、时间、地点,需携带的物品以及体检事宜等。
2.复试具体安排:
事项 |
时 间 |
地 点 |
备 注 |
报到 |
3月8日 8:30-10:30 |
明德主楼十层1035 |
1、所有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试通知书(自行下载);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如本学期尚未注册,需额外提供“在读证明”)及《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及复印件; 3、往届生须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应有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复印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及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请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实名注册并申请,相关信息请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办法”) 4、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士兵计划等类型考生还须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
笔试 |
3月9日 8:30—11:30 |
报到时通知 |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入场,整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
面试 |
3月10日 上午、下午 |
报到时通知 |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试通知书。候考期间,考生须在备考教室等候,如因迟到或擅自离开备考教室而错过面试,不予安排补考。 |
体检 |
3月12日7:30 |
人民大学校医院 |
体检当日须空腹,具体安排及要求请务必查阅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
3.笔试:专业综合课笔试、外语笔试试卷由学院分专业复试小组命制试题,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为及格。外语笔试满分50分,30分(含)以上为及格。按照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共为3小时(含外语听力)。答卷密封后评阅。
4.面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外语口试):由学院分专业复试小组命制本专业面试题库,分专业组成每组教师不少于五人的面试小组,其中一人为组长。考生面试时随机抽取试题进行口答,全部问题回答结束后,面试教师可以就题目涉及的范围补充提问。复试秘书同时以笔录形式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考生回答问题完毕,由面试小组教师通过逐项赋分方式独立给出各自的成绩,分别计分。
专业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30分(含)以上为合格,时间约20分钟。
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30分(含)以上为合格,其中听力测试20分,时间约20分钟(全体考生统一测试,时间安排在笔试之前),口语水平测试30分,时间约10分钟(分小组进行)。
第七条 复试成绩的计算:专业综合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专业课口试成绩60分(含)以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分(含)以上,外语成绩60分(含)以上,即为复试合格。复试合格考生的笔试成绩、专业课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成绩相加,得出复试总成绩。
第八条 复试合格的,将复试总成绩(30%)与初试成绩(70%)加权求和,计算总成绩。
第九条 复试题目的命制要有利于实现考试功能,有利于给考生提供表现基本能力的机会和条件,有利于使具备继续学习深造潜能、潜力的学生脱颖而出。
1.笔试题目:测试内容涉及本专业的学科基本知识,重点测试考生综合运用该学科基本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检测学生是否具备继续学习深造的学科基础和能力。
2.面试题目:专业课面试测试内容涉及本专业的基本知识,重点考察考生对所申请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检测考生是否具备继续学习深造的专业基础和能力;综合素质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表达能力,对专业课以外的其他知识掌握情况,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深造所需要的一般素养(与具体学科专业知识无直接关联的一般修养和能力),以及考生思想政治状况等。
3.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题目:考察考生基本的听说能力,重点检测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
第十条 在网上公布复试成绩后一周内,如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提出查阅原始复试成绩记录的书面申请,经院复试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由教务秘书代为查阅复核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本人。
第十一条 考生复试报到时,应提供复试通知书上及复试办法中注明的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 参加复试的考生统一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
第十三条 复试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记录全部由教务秘书保存在院保密室;任何人查阅上述文件记录均需经院复试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不经学校研究生院批准,文件记录一律不得调离院保密室。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施行。解释权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统计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统考)复试基本要求
专业名称 |
政治 |
外语 |
专业一 |
专业二 |
总分 |
统计学 |
55 |
55 |
90 |
90 |
375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55 |
55 |
180 |
—— |
375 |
应用统计(专业学位) |
50 |
50 |
90 |
90 |
380 |
注:以上复试基本要求不包含各类专项计划,各类专项计划以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