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以下简称“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但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在深入总结借鉴2020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科学、公平、规范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保障广大考生和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期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我校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把广大考生和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科学防控;同时,加强疫情期间对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科学部署,保证人才选拔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把招生考试工作平稳顺利推进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实际行动,周密细致、稳妥有序恢复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秩序。
二、工作原则
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确保科学性,严格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确保公平性,严格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确保规范性,严格过程管理,统筹兼顾,精准施策,确保工作平稳顺利。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工作方案,确保面向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顺利开展。
四、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学习方式
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六、报名
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pgs.ruc.edu.cn)、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或“rucyzb”即可关注)或报考学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1月15日。
2.报考点、报名方式
2021年,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见下文)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现场)确认
1.所有报名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三)报考点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 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高等教育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四)准考证下载
考生应当在2021年3月1日-1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核(请考生注意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考核时备用)。
七、招生专业及考核形式
2021年,我院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应用统计(专业硕士学位),考核形式为“申请考核制”。鉴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2021年我院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综合考核环节均采用远程线上方式开展。
(一)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线上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须于2月20日12:00前,将下述材料电子版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以“申请专业+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statdoctor@163.com,以“申请专业+姓名”为邮件名。
(1)报名表:
“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生成的“2021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考生身份证明:
①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②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学历学位相关证明:
须提供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文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毕业后补交学位证书。
持内地(祖国大陆)教育机构学历者,提供的学位证书复印件上应加盖学校公章。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者,还须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应在入学前补交认证报告。
(4)学历学习成绩单:
须提供本科成绩单,考生所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就读学校官方签发。
(5)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业人士书面推荐书。
(6)个人陈述(包括本人的学术背景、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内容,字数不限)。
(7)外语水平证明。申请者可提供外语水平证明供学院审核参考,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可为托福(TOEFL)/雅思(IELTS)/GRE考试/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TEM)等证明或其他可证明申请者外语能力的成绩单或证书。
(8)体格检查报告(包括一般性体检项目,如血常规、尿常规、内科、外科、胸片等)。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二)材料审核
我院专家审核小组将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个人陈述、本科成绩及学习情况、外语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有等。审核结果是申请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最重要依据。
通过材料审核环节的申请者名单,经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名单,由学院统一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三)综合考核环节
材料审核环节达标考生,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综合考核环节包括笔试考核和面试考核,均为线上考核。相关考核安排、考生名单及相关要求届时在学院官网公布。
1.笔试考核
笔试考核科目为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00分。远程线上开展。
2.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科目为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面试,其中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面试满分50分。远程线上开展。
3.学院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招生选拔标准,原则上与选拔内地(祖国大陆)考生标准相一致。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满分300分)=专业综合笔试成绩+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面试成绩
八、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的思想素质和品德、报名资料、外语能力、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录取通知书于7月初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参加考核或者考核成绩不达标。
2.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思想品德等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4.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5.提供虚假信息。
6. 学术不端者,一经发现不予录取。
7. 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费、住宿费和奖学金标准
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一)学费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程学费同内地(祖国大陆)专业学位硕士生标准,我院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25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
住宿费用由我校按规定收取。
(三)奖学金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本招生单位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
十、入学
新生入学报到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我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学院的研究生教务秘书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学院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学生处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一、培养与学位
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培养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关于招收和培养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的规定》执行。
我院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
硕士研究生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通过的,可撰写学位论文。有关学位论文撰写、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须按中国人民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的学位。
十二、咨询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86-10-62513113)
传真:86-10-62513113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pgs.ruc.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86-10-62515293、82509639)
中国人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网址:http://io.ruc.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港澳台办公室
邮编: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86-10-82509324)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官网:http://stat.ruc.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1036统计学院办公室
邮编:100872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本工作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