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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办法
时间:2018-10-22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考制度“申请-考核制”改革方案》,统计学院自2017年起,博士生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模式。为保证2019年博士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提高生源质量,制定本工作办法。

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普通招考学生及我院硕博直通学生。已通过我院夏令营拟接收的直博生,报名及提交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一、工作原则

我院招生工作始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二、选拔模式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考核制”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申请并报名后,由学院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阶段,复试阶段将进行综合考试,内容包含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等。

三、组织管理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相关工作,具体包括组织对申请材料的集体审核评议、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和决定录取等。

四、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普通招考和硕博直通考生均须在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现场确认信息。报考条件、报考类别、报名时间、现场确认信息时间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网上报名阶段,无需在系统中填写报考导师,在申请材料递交和审核阶段不区分导师。

(二)提交申请材料

1、纸质版材料(将以下所有材料按编号顺序排序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上请勿填写报考导师);

(2)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2019年博士生申报材料科研情况一览表(附件1);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超过5,000字);

(4)博士学习期间的研究构想(内容包括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超过12,000字);

(5)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复试报到时审核)。英语成绩应达到下述条件之一:大学英语六级(不低于425分)、英语专业考试(四级及以上)、托福(80分及以上)、GRE(满分1600分/340分,应达到1000分/200分及以上)、GMAT(500分及以上)、雅思(6分及以上);

(6)本科阶段、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需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学院盖章无效;往届生成绩单如果是档案中的复印件,需有档案寄存单位的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须提交论文初稿,硕博直通生可不提交);

(8)代表作原件1篇(含未发表的工作论文、学位论文等,如代表作为硕士学位论文,无需重复提交);

(9)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0)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和交费后,在系统中下载);

(11)报考“定向(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四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

(12)报考“定向(非全日制)”的考生,按学校要求应能脱产学习一年,仅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以及经学校审核批准的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报考。

2、电子版材料

(1)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2019年博士生申报材料科研情况一览表(附件1);

(2)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

2019年3月8日前,将以上两项电子版材料分别发送到邮箱statdoctor@163.com,文件分别以“姓名+学校+科研情况一览表”、“姓名+学校+信息汇总表”命名,请勿将两份文件合并或做成压缩包文件发送。

3、材料提交时间、方式:

现场提交材料:2019年3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考生、外地考生均可以到我院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快递材料:现场提交材料有困难的,也可将材料邮寄到我院。

(1)邮寄时间:不晚于2019年3月8日寄出材料;

(2)邮寄方式:只接受EMS及顺丰快递,不接受到付;

(3)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明德主楼1036办公室,王老师(收),邮编:100872。

注: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

(三)资格审查

我院专家审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分,综合考察申请人的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硕博直通名单交研究生院培养办进行复核),由学院统一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四)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我院实行差额复试,比例约为1:1.5 — 1:2;

2、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中上旬,复试名单及复试具体办法届时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3、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

(1)笔试:

闭卷考试,满分150分。其中,专业课满分100分、外语满分50分(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2)面试:

满分150分。其中,专业及综合素质(含学术基础、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等内容)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满分50分。

4、跨学科及同等学力加试

跨一级学科(含专业学位)报考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及一门政治理论课,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

5、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含加试)成绩均合格者,将其各项复试成绩加权求和,按顺序录取。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的权重分别为20%、40%、40%。

6、填报导师

考生在复试期间根据《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导师。

(五)确定录取

我院根据教育部及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为2019年6月下旬。

五、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明德主楼1036办公室),邮编:100872

2、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10-82509324

六、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本办法如与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及学校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3、相关通知请密切关注: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pgs.ruc.edu.cn/

统计学院网站http://stat.ruc.edu.cn/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2019级博士生申报材料科研情况一览表(模板)

附件2: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信息汇总表.xlsx

统计学院

2018年10月